一叶小舟
亦或泰坦尼克
都知道汪洋若是平静
必将暗流汹涌
当侵权巨浪迎面而来
未雨绸缪、另辟蹊径、见招拆招
砺砺尘路,天水之间
愿你
一路平安
本期精华
——————————————————
死亡、税收和三星
都说韩国人一生逃不过三件事:啤酒、炸鸡和欧巴,哦不对,是死亡、税收和三星。三星独抗韩国GDP的五分之一,五千万韩国人眼中的天下第一,路透社都说李健熙一咳嗽,整个韩国都会感冒。三星跟苹果“帝国”间的战争,从来都是此起彼伏,各有输赢。而三星这次也想靠“机皇”争得扳回一句,扭转“5.48亿美元”的颓势。
不到一个月,炸了快40台Note 7,这次的“炸机”可不是“炸鸡”,搁谁都吃不消,想像一下正在跟爱人打着电话的你,春风满面的你,去赴一次约久违的约,突然脸一热,轻则脸被炸黑一块,炸成青面兽杨志那般的模样,重则槽牙被炸掉,捂着喷血的脸在众人围观下出现在医院急诊室里;玩笑说这是三星和韩国整容行业的阴谋阳谋,但这等情况,你手里真拿个不定时炸弹还笑的出来的话,那我服。
不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那里,真中奖了,走着,去索赔;不怕,三星辣么大,去找他们换个新的;不怕,三星已经召回大陆的“机皇”啦;在世界人民对三星第一时间出来道歉并且召回“炸弹”的行为表示嘉许时,中国人民蒙圈了--召回名单里找了找,诶?我呢?
憋屈!关于召回我国并没有法律层面的相应制度,更多的体现在部门规章上,即是涉及到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某一种产品的召回制度,这个召回制度呢,层级比较低,它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所以它的约束效果和执行效率很低很低,不怕,质检总局给咱们撑腰!约谈三星的结果就是召回今年七月末到8月这半个月内制造的1000多台Note 7。但领导日理万机呀!不能天天约谈你们吧!而且约谈之后,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备案和产品质量的制度定制依然没有细化流程来完善。所以你看,强生致癌爽身粉,宜家夺命衣柜,塑料夹心士力架,这帮熊孩子,召回都不包含中国。哎,中华儿女啊,铁打的身躯玻璃的心,像极了我们是地球母亲领养回来的。
一根儿绳子上的蚂蚱,谁都跑不了
“打假第一人“,“刁民”王海的打假事业,自然地把消费者权益与知识产权话题融合起来,他打假从不找厂家,因为人家也不会理他,而且起诉到法院还不一定告的赢这些厂家。所以他只在商场里买各种“漏洞”商品,之后将厂家、商家一同告上法庭。你叫阿迪达斯,我叫阿迪王;你叫康师傅,我叫康帅博;你叫SONY,我就写SQNY。说“打假和高尚无关,赚钱才会更高尚”,但动机不管他纯不纯,职业打假人在一定程度上是提高假冒伪劣违法成本、约束厂家与商家不规范行为的利器。
从侵权责任这个错综复杂的根源,理出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后,在诉讼赔偿案件中,销售者只要做到了严谨合理的审查义务,就很难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比如国美、苏宁等大卖场,商品琳琅满目,难免有知识产权侵权的商品,如果商家尽到了从生产厂家到进货渠道的严格审查义务,并与生产厂家签订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情况下的免责合同,那么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圈地不靠武力,靠专利
像苹果这样的科技创新型的公司,自身申请了很多的专利,申请专利,可以保护自己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的流失,至少,不会被别人告侵权。不论从苹果与三星的专利诉讼案件看、还是从各种手机同质化方面看,这类公司的开疆拓土,不是弓箭长矛,不是飞机大炮,而是专利知识,通过技术专利的垄断,能够起到打压竞争对手的目的,我不让你卖此技术依托的产品,买我的专利也可以,不过会提高你的销售成本,拼市场说到底就是拼专利,在这个层面说,专利就是这类型公司的生命之源。
侵权行为“大于”技术中立
快播的王欣最近终于认了罪,“技术无罪”只是其诡辩。
当今的互联网环境下,传播成本低、传播速度快,一夜之间不论红的黑的你都可能被几亿人认识。从权利人角度看,快播显然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它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作品被传播开来,脱离了我的控制范围。且不说谁获利,也不用谈各种角色扮演着什么,有侵权行为了,就脱不了干系。
至于技术层面,也要看技术在侵权行为中是不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别人真拿你卖的菜刀去砍了别人,你还真脱不了干系,但是承担责任与否,两说,一是你根本不知道他去砍人,二是你教唆人家拿到去砍人了吗?你卖给人家菜刀的目的是不是让他去砍人?或者明知他要去砍人你还要卖?如果你是第二种,呵呵。
快播呢,首先,它从中获利了,它并不是简单的免费服务提供者和享有者之间关系,他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浏览量(PV),在投资商哪里就是价值,价值势必要转换成价格,一个利益共同体就出现了。其次,它卖你菜刀,还真就知道你拿去干嘛。
套路不深反被耍
深圳唯冠当初扬言“iPad”是他的,最终苹果向其账户汇了6000万美元,四个字母,一个字母一亿人民币,看,虽说这不只是知识产权的价值,但这价格,啧啧,口水横流啊。
当时苹果弄出个第三方公司曲线救国买商标,用美国ip公司,低价买入台湾唯冠“iPad”商标,(您没看错,是台湾唯冠,深圳唯冠是台湾唯冠的子公司)之后再由这个小公司转让“iPad”给苹果,上市后卖的那么火,台湾唯冠感觉自己亏大了,就不想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了,就让子公司深圳唯冠诉苹果,要求其停止使用“iPad”商标并承担侵权责任,重要的是,深圳这家子公司并没卖“iPad”商标,还是独立享有商标专有权的的。
苹果也反抗过,既然你都卖了商标给我了,我怎么用,我用的好不好,就不关你的事了,但是苹果的诉讼并没成功, 但是如果在国外的话,估计苹果就会胜诉了,这涉及到国内外关于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区别。
未雨绸缪,保持敏感
当年田亮和郭晶晶双双夺冠,就有抢人注册了“亮晶晶”商标;前一阵,国民公公王健林的一句“年轻人可以定个小目标,先赚它一个亿”火遍朋友圈,之后就有微信公众号“王建林”被本尊状告;中国好声音改名“中国新歌声”、非诚勿扰改名“缘来非诚勿扰”、实际上,国内有上千家公司在专门做这样的事,他们无差别注册大量商标,然后蹲点儿,看哪家火了告哪家来攫取利益。想摆脱这些知识产权流氓的纠缠,就要自己有提前防范的法律意识。
在企业注册前或产品上市前,一定要对自己产品进行相应的检索,如果发现你的想法或者模式等等已经有人在用,那就可直接以极小的成本换一下名称,不要等到产品成熟,推广卓效的时候再来考虑这样的问题。商标有个很大特点,就是为了识别消费者和产品,作为消费者,见到跟你相像商标的时候会产生一种迷惑,从而降低了产品辨识度,如果进一步进行购买行了,质量好的没什么,质量不好的,会直接对你的品牌美誉度造成损害。
我们所说的保持敏感,绝不是投机取巧,不劳而获,而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要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敏感细心,无微不至。
一叶扁舟,亦可翻江倒海
作为创业者,一定要对自己的技术有信心,面对大公司不要觉得高山仰止,妄自菲薄,实际上,现在的科技创新企业百花齐放,要有信心,你的核心技术是有价值有未来的。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被泄密,在任何环节都要滴水不漏,谨防内鬼外贼剽窃,这是你将来发展、突破瓶颈的关键。保护的方式包括工具化的手段、技术秘密的协议,档案保密制度、分段留存等。其次,我国是登记制度,所以商标注册要先行,专利保护不能松,并且对掌握技术的核心人员进行合理激励与把控也很重要,以人为本嘛。另外,怎么以小博大?创业企业可能势单力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构建专利池,和上下游链条上的公司共同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相互扶持,相互许可,这样就可以把自身的只是产权范围做大,通过这样的形式,也是可以实现绕开大专利的技术壁垒,给自己开辟一条新的专利途径。
点击下面链接播放视频
https://v.qq.com/iframe/preview.html?vid=q03301fquta&width=500&height=375&auto=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