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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科技创新与孵化体制

时间:2017-03-11 17:35:00 点击:

以色列是全球重要的创新国度,此文将介绍以色列科技创新架构和孵化器体制。重点是助力以色列创新的国家科技行政体系主要构成和作用,以及孵化器和加速器区别,并附以案例。


一、以色列的国家科技行政体系


科技创新之国以色列的科技创新行政体系,自上而下大致分为以下四级

●跨部门科技委员会(Ministerial Committee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科技与太空部(Ministry of Science,Technology & Space)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Scientist)

●下属各级执行机构等。

这些部门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

首先,跨部门科技委员会负责总体政策规划,以科技部长为委员会主席,负责规划以色列全国的科技政策和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协调与指导国家层面各部门的科研政策。但是,委员会订出的科技发展方针最后仍须经内阁会议通过才能正式确立。握有政治实权的总理以合议方式主导内阁会议,拥有对科技政策规划的最高决策权力。


第二,科技部负责政策管理,管理和该部门职责相关的科技活动,组织协调下属各部门的科技事务,推动国家整体科技政策和整合研究资源。


第三,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是以色列极具特色的科技创新管理模式,以色列在当前28个部(第32届内阁,33届内阁减少为22个)中的13个部门,包括科技部、经济部、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环境部、通讯部、交通部、住房与基础设施部、能源与水资源部、公安部、国防部、犹太人大流散部等13个部任命首席科学家,设立“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负责制定以色列的国家科技政策、科研经费分配、日常科技管理工作以及大学和国家实验室资源共享等工作,掌管以色列国内所有学术与产业研发资源的分配和国外技术合作研发业务。


第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单位,也就是下属各级产学研机构。


下面我们将择其要者予以介绍:

(一)以色列科技与太空部(Minister of Science, Technology & Space)

以色列科技与太空部于1982年设立,历届国会对负责科技政策的部门形式多有变动,但科技部架构大体一致。当前阶段的科技部则是以色列第十六届国会(Knesset)下主导成形的。数十年来数易其名,早期还曾主管文化和体育活动,最近这一次更名则是于2013年将“空间”二字加入,将“科技部”更名为如今的“科技与太空部”。

以色列建国历史短,自然资源缺乏,因此,积极发展以高科技人力资源为基础的创业活动,主要依靠高度重视教育的价值观、对科技人员充分尊重和政府的合理引导,以仅仅数百万人口在许多领域研发催生引领世界的尖端技术。其中,科技与太空部所推动政策对创新创业的帮助,功不可没。


1.    科技与太空部的业务范围

以色列致力于挖掘已有科研潜力,提升科研活动与人类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并通过开辟新的科学领域、创造未来的经济价值。以色列的科技与太空部则负责制定并资助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研究范畴。该部亦向研究生发放奖学金,并邀请其它国家和国际组织合作进行国际性的科研活动。

科技与太空部虽然主导的研发经费不到政府科技经费的 2%,但负责业务范围极广,包括上游的研究设施配备、基础研究到中下游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以及管理遍及各地的10余个区域研发中心。


2.    科技与太空部推动政策的架构组成

如前所述,以色列政府在科技政策推动上,由跨部门科技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科技政策方针,并通过首席科学家论坛整合政府与民间的研发活动。其中几项与科技部主导的组织为:

跨部门科技委员会:以科技和太空部长为主席,负责制订国家科技发展的方针,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科研活动;

首席科学家论坛:由科技部长兼任主席,协调整合政府与民间的研发计划,包括协调各部门负责的研发内容,避免各自的研发活动效率不彰与资源重复;

科技委员会:处理涵盖国内研究发展、前瞻技术、环境研发、学术性与非学术性科学研究,以及研究机构、委员会、基金会等多元化议题。

最后,值得说明的是,虽然是创新大国,但是以色列的科技与太空部,甚至其它任何单一部门,都没有制定科技发展方针的决策权,只有规划或政策执行的权力,之后各部门再将研发计划的执行与评估交由研究机构进行。


(二)以色列经济部(Ministry of Economy)

以色列经济部(Ministry ofEconomy)于1948年设立,主管国内的经济与产业发展。经济部在推动创业孵化器国际科技合作上,不遗余力。尤其是针对科技型孵化器培育机制、协助克服技术风险并作出原型产品、系统性挖掘高端产业技术、提供人才培育与训练、构思建立跨国培育创新创业动态系统等方面,积累丰厚资源。


1、经济部旗下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CS)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是以色列的特色科研管理机制,其中以经济部的最为典型。以色列1984 年通过鼓励产业研发的法律(IndustrialR&D law),授权 OCS 随后依法执行及分配预算,鼓励产业研发。经济部下属的OCS主要负责鼓励与促进企业研发、掌管与执行科技研发及产业发展预算,是以色列推动产业发展的最高单位。

OCS于1991 年推出科技孵化器方案(TechnologicalIncubators Program) ,目的在于意图促成新创公司的成立,此方案后来还于 2002 年推动以色列国内孵化器的私营化进程。下文将详细予以介绍。


OCS 认为,科技新创企业的孵育工作需要诸多专业的企业管理技能,如会计、金融、营销等等,非政府的能力效率所及,因此,通过8年一期的招标方式,将孵化器交由专业经理公司进行营运,较能务实协助厂商。他们认为,企业比政府更了解市场,因此不主导产品或技术的走向。所有孵化器计划(Incubator Projects)的补助与计划方案,皆是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创业人士自行提出申请。


2、以色列工业研发中心(MATIMOP)

以色列工业研发中心是以色列经济部 OCS 下属国内三个大规模制造业厂商出资成立的非营利组织,意在鼓励以色列中小企业进行双边或多边国际技术合作。工业研发中心所发展的合作模式包含以下几项:

双边研发基金(Bi-nationalFunds):由合作国共同提供资金一同成立基金;

双边研发合作协定(Bi-nationalR&D Support Agreement):合作国共同签订双边研发合作协定;

多国合作协议(Multi-nationalAgreements):由多个国家一同签订多国合作协议。


MATIMOP 协助以色列国内企业进行国际合作研发、找寻国外合作伙伴、协助国外公司寻找本土企业;协助国内企业加强在国际市场的技术竞争力、通过欧盟帮助国内企业合作项目寻找资金、协调企业在其他区域发展;补助研发基础设施(实验室,仿真器,测试平台等);并与各国建构共同研发资助计划,提供厂商分担风险、加快产品上市时间,以缩短开发周期,通过建置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国际双方的合作伙伴与重要的商情信息,并推动策略伙伴关系。


该机构已与美国、加拿大、韩国、新加坡签约成立各自的双边产业研发基金会,基金会网页已较为完善。而与国内,自2007年开始,和广东、江苏、山东、深圳等城市陆续建立合作往来。2011年,与上海逐步开展合作。

 

二、助力以色列科技创新的孵化器和加速器

(一)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区别

如前所述,1974年,以色列经济部成立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支持初早期高风险的新创和技术研发,旨在促进以色列经济发展和提供就业机会,另外,还成立非营利机构MATIMOP,专职引入以色列国内外的投资机会,促使以色列与国际接轨。

在以色列众多创业相关机构中,为数众多的孵化器和加速器扮演重要角色,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以色列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区别相当明显。


在以色列,孵化器定义为: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资助私人部门成立的创业育成机构。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出资85%,私人投资者只要出资15%,孵化器提供新创为期2年的辅导计划,期间并提供50万到80万美元不等的资金,新创日后若成功进入市场募资,再逐年提拨3到5%公司营收归还政府,若失败则毋需归还。


这个计划对投资者、政府和新创企业三方皆有好处,有政府承担风险,投资者只要出15%资金就能取得新创50%的股份,新创则能获得资金、办公空间和辅导,对政府来说,新创若成功有助于创造国内就业机会,若失败也无妨,在以色列人的哲学中,失败经验也是一种资源。


加速器在以色列的定义是:私人部门完全自营的创业辅导机构。

加速器模式五花八门,有背靠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技术转移机构,有IBM、微软等各大企业推出的加速器,也有在原有场地重塑自身的创新空间。

下文将对官方的孵化器模式和民间的加速器模式逐一展开介绍。


(二)孵化器模式——以政府部门OCS为首的企业孵育计划

1、科技孵化器方案(Technological Incubators Program)

该方案于1991年推出,由经济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提供政策指导,支持孵化器成立,期待通过孵化器的建设完善,协助具创新构想的创业人士将创新构想转化成产品及事业。

根据OCS网站统计,目前在以色列境内约有24家政府支持建设完成的孵化器,其中22家是技术型,1家是技术为主导的产业型,一家是定向建设的生物技术型。前后大约有180家企业进驻,在此从事不同阶段的研发工作。

对以色列政府而言,对每一孵化器的培育时间为期2年,资助金额在50-80万美元之间。资助金额中,15%是对孵化器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85%则是面向企业的投资金。

培育重点——通过孵化器培育,支持拥有创新想法的初次创业者,协助成立新创公司,并将其转化为商品。

培育机制——政府通过进驻新创事业投资,股权由各孵化器与创业者合理分配(政府不占股);如果培育成功,政府取回原始投资金额,如果培育失败,政府承担投资损失。

执行成效—— 1991 年到 2013年底,培育1,900 多家公司,超过 1,500 家毕业企业,其中 60%企业成功吸引私人投资。至 2013 年底高达35%的孵化器毕业企业仍正常运行。每家孵化器同时约执行8至10家培育计划。

政府总投资金额——超过7.3亿美元,民间在孵化器毕业企业上投下总金额约达40亿。换言之,在孵化器新创企业投下1美元,可额外吸引私人投资6~7美元。

孵化器运营机制——收入来源半数来自孵化器的转让股权收入,OCS 提供20%的营运经费(20万美元/年,仅补助前两年),服务进驻企业收入支付余下30%。孵化器的主要支出项目是员工薪资、租金和投资等。每个孵化器配备员工7~8人,董事会成员来自产业界。此外,还配备园区经理,提供新创团队全方位服务,包含提供工作环境、申请政府研发经费补助、寻找配套资金支持等财务协助、法律与法规协助、科技与商业的业务指导、行政管理服务。


案例:以色列第一家生物技术型孵化器 FutuRx Incubator

FutuRx Incubator 是获得以色列经济部批准所建立的生物技术孵化器,也是唯一一间定向培育的生物技术型孵化器。2014年1月1日起,在 Weizmann Science Park 开始营运。未来8年预计有30~40家新创企业进驻。


FutuRx占地1,200平方米,由OrbiMedIsrael Partners、强生集团、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Takeda Pharmaceutical Company)旗下企业创投部门共同出资建立,其特点在于配有设备齐全的实验室。


FutuRx 最重要的目标是致力于推动药物开发,即通过自身专业系统和独特组织架构,缩小概念与概念验证之间的差距。孵化器的管理团队通过专用实验室和管理设施帮助相关企业发展并予以全面支持,未来该公司将选定特定的产品和技术进行培育与发展。


FutuRX三家创办组织在OCS的投入下开展合作,具备以色列破坏式创新技术与国际合作交流的能量,将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与咨询委员会相结合,推动具有发展前景的破坏式创新技术商品化,并在制药公司和风险投资的监督下,将此类新技术开发成新药物。


FutuRx 的案源来源主要为大学技术转让机构、大企业与研发平台等,目前超过280个项目申请进驻,175个已退场,有2家已形成新创企业,另外2家准备申请设立公司。


在6-8个月的进驻培育期间,孵化器提供知识产权布局、财务资源贯通、技术辅导引进等作法与策略,针对早期阶段的生物医学新创团队与企业给予适当的辅导与协助,在新创事业股份分配组成,初期其占股高于80%,其余员工占股10%,大学占股10% 。后续阶段,孵化器会不断将新创事业股份释出。


这一孵化器在创立之初,即得到国际知名药厂强生集团肯定,并成为以色列国内最新的生物医药产业孵育机构,或许是我们发展新兴产业孵化器或加速器、学习拓展国际市场过程中值得借鉴的做法。


(三)加速器模式之——大学附属的技术转移机构一般形式的技术转移机构

 以色列的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为使教学研究结合市场需求持续发展,早在 1964 年即成立技术转移公司Yissum,从信息、农业、化学、物理到医药等不同领域产业,强生、宝洁、默克、罗氏、诺华、微软、英特尔、可口可乐等都是或曾是重要的合作伙伴。

 

Yissum 在大学学术研究转化成实际可行的市场产品之间,扮演桥梁角色。成立 50 年以来,其商业化成果从医药到农产品都有,如用于治疗失智症的Exelon和癌症用药 Doxil、新品种的樱桃西红柿 cherry tomato,都是学术研究与企业开发合作的成果。

 

Yissum 除了让学术成果产品化外,也负责维护学术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目前,Yissum 旗下的专利超过 8,500 个,授权技术多达 700 项,每年为希伯来大学创造逾 20 亿美元收入。 2013 年产出 170 个新发明、47 个新专利,研究人员分配到40-60%的收益。

2014 年促成 Mobileye 筹资达 8 亿 9 千万美元,是以色列在美国最大的 IPO。此外,还推动衍生 1,500万美元研发合作规模、60 个新的技术授权公司、6-8 个初创企业、并与 10 个全球最顶尖技术转移公司合作。


Yissum 公司的优势在于希伯来大学拥有占以色列 43%的生物技术研究力量、以色列约30%的学术科学研究资源、23,000个学生,超过 1,000个全职研究员(超过 400 个研究员从事应用研究)、5个附属医院、6个校园、3,500个研究项目、100多个研究中心,以及超过1,500个博士后研究员。


由此可见,这一私营机构拥有以下三大特点:


◆ 运营模式独具一格——与希伯来大学采取公私分途运作方式,希伯来大学为非盈利机构,Yissum公司为商业导向的营利机构;两者各自独立。希伯来大学代表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3人,总数8人),串连两单位的合作关系。机构营运策略是,积极寻求技术授权者(研究人员)、衍生公司的发起人、创投、合作研究案的资助者、合作人为营运合作伙伴。

◆ 采取技术转移收益回馈的营运模式——该校研究人员一旦有新发明,即向Yissum公司提出申请,后者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产业化流程,知识产权所有人 100%为Yissum,因此,业界需向Yissum支付权利金,而 Yissum 则再回馈权利金给研究人员及学校;研究人员获得 4-6成收益,由此形成一良性循环。

 产学合作交流密切——Yissum 公司的工作内容是协助及执行双方磋商合作协议,强调有效利用实验资源,进行产学合作研究规划,互利于研究人员和产业界双方;帮助建构研究合作双方工作内容,包括研究人员负责执行研究,业者负责确认合作范围及预算,合作期间并须与研究人员密切合作,以确保研究成果符合预期。


案例:以色列产学研合作的典范案例——Mobileye 

Mobileye堪称近年以色列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典范。通过希伯来大学教授Shashua发展公司,通过他本人在计算机视觉领域具有世界领先技术的竞争优势,不断联结产学研资 源,直至实现当下的企业成功。Mobileye 由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的Amnon Shashua教授和Ziv Aviram在1999年创立。自创立之日起,Mobileye即将公司使命定为研发智慧驾驶辅助系统的公司,专注开发和推广安全的驾驶视觉系统,以协助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保障乘客安全和减少交通事故。Mobileye熬过 8 年没有盈利的时间,直到2007年才签订第一个生产协议,终于在2014年 IPO 前,共进行10轮融资,每年融到的钱都投入到新的研发中去。


Mobileye 在2014年8月1日在美国纽约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达8.9亿美元,市值超过80亿美元,创下以色列公司在美 IPO 最高纪录。该公司主要的技术为“单一摄像头集成多种应用辅助驾驶”——当汽车在公路上偏离所在轨道时, Mobileye 的车载装置便会不断发出警示音,直到驾驶员把车辆驶回原车道。同样地,当汽车距离前车偏近,抑或车前方突然出现移动物时,该车载装置都会发出警示,提醒驾驶员注意车速和周围环境。从汽车、行人、自行车,到车道标线、交通标志等人眼能够识别的目标物Mobileye 的摄像头采集画面后,再经处理器分析识别,并能精准测算出与这些目标物之间的距离,再根据现场情况即时做出预警提示。 Mobileye 经过十几年低调研发,Mobileye 目前在单一摄影机视觉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开发方面领先全球,提供芯片搭载系统和计算机视觉算法运行客户端功能,如车道偏离警告、基于雷达视觉融合的车辆探测、前部碰撞警告、车距监测、行人探测、智能前灯控制、交通标志识别、自适应巡航控制等,其技术也被宝马、通用、富豪、现代等多家全球汽车公司应用于生产的车辆中。


Mobileye在无人驾驶领域,因技术领先而被众多华尔街投资人所看好。在由原google 领衔的无人驾驶汽车领域,Mobileye通过技术革新,将原先高达数十万美元的无人驾驶技术成本压缩到仅仅几百美元,最大优势在于只使用一个摄影机就可将多个路况探测应用整合在芯片中同时运行,大大节省在车体内的占用空间和成本。


Mobileye认为欧盟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日益严格的监管标准将有助于Mobileye发挥其技术潜力优势,从而获得了更多潜在市场机会。该公司的技术统计显示,这一新生系统可使驾驶员降低 40-47%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的机率。目前,Mobileye 在荷兰、美国、日本和塞浦路斯设有办事处,数年前也在中国设有代理公司,并与许多中国汽车企业开展合作。


魏兹曼科学研究院(WeizmannInstitute of Science)

 1934 年,魏茨曼及 Benjamin M. Bloch 创立 Daniel Sieff 研究院,1949 年11月更名为魏茨曼科学研究院。该院是一个以研究为主的机构,有5个学科(生物、生物化学、化学、物理以及数学与计算机科学),18个学科门类, 800个基础和应用研究项目,2,400名各类科研人员(包括200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近千项研究。教学事务由研究院主管,招生数仅有800人(200名硕士生和600名博士生),师生比为1:2。40%的学院经费来自政府,30%来自捐赠,30%来自合作厂商提供资金。


魏茨曼科学研究院与以色列其它大学不同之处,是仅提供理科的研究生及研究生后课程。魏茨曼科学研究院位列多所世界领先多学科研究中心之一,2011 年被 The Scientist 杂志评为非美国院校中学术界的最佳工作场所。


魏兹曼科学院强调重视基础研究,重视具潜力可衍生新创事业的技术、试图突破产学之间的鸿沟、并且借力大学的专业管理资源,强化知识产权布局。


魏茨曼科学研究院下属的耶达研究及发展有限公司(Yeda Research amp;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于1959 年创建,是全球盈利最高的技术转移机构之一。


Yeda专门负责该校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每年约有 70项由学院获得的专利(包括遗传物质和新材料等)交由 Yeda负责后续推展工作,并在以色列国内外申请保护这些专利,寻找厂商开发学术发明成果,特别是与临近的魏茨曼科学研究院合作,完成从实验室到市场全过程的各项产业化步骤。


Yeda 公司的大致工作流程分以下几步: 

首先,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学术研究人员向技术转移公司报告具商业潜力的科研发明;其次,技术转移公司对有关发明进行评估,如评定具商业价值,办理专利权申请并将技术发明商品化;随后,以色列的大学及研究机构就新技术申请专利,并授权厂商发展、使用或出售有关科研发明,获授权的厂商需支付费用,而收入由科研发明者及所属研究机构共享。


每年,Yeda平均向以色列全国介绍推广约3,000项技术;向有意向的公司提交250份机密技术信息,签署40项新的专利许可协议;80多项科研项目通过 Yeda 得到资助,同时还帮助魏茨曼科学研究院的科研人士申请 200 多项专利技术信息。


以Yeda案例来看,组织结构简单,却充满活力,人员具有科学、法律、贸易等多样专业背景,主要任务包括:

 ◆ 了解产业界的人力需求与应用技术,进而结合产业界的实务需求,为有意承接大学研发成果的企业寻找合适的课题或研究人员;

 ◆ 有效地促进大学或研究所的应用研究,协助研究人员完成专利申请的手续,为已有专利的开发应用寻找合作伙伴;

◆ 整合运用研发资源,结合民间企业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学术界应用研究,培植企业研发潜力与人才,增进产品附加值及管理服务绩效;

◆ 建立面向新创企业加速器和合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管理支持,努力成为产业界技术研发的坚实后盾,协助新创企业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研究揭示,以色列大学与研究机构的科技研发经费绝大部分靠基金会、政府和产业界的支持。因此,机构或大学很早就开始与政府研究计划相结合,并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以寻求更多的科研经费。当前,以色列有 6 家大型技术转移公司,全部设在大学或研究机构里,主要是将学术成果转换成产品和服务,这些技术转移公司特别积极地从事专利申请,其发展形式和体制机制或可值得探究一番。


(四) 加速器模式之二:创新培育场所The Library 

在全球创业生态系统中,声名在外的特拉维夫是排名仅次于硅谷的创业城市,因此,吸引相当多国外新创团队前来进驻。特拉维夫 1/3居民年龄介于18-35 岁之间,年轻且具创新活力。


目前,位于特拉维夫的创新培育场所有The Library、Mazeh 9、Atidim7 等三处,基本目标是有利于年轻创新者和企业家。这三个空间拥有 25 个不同的新创企业与团队,提供 40 个以上工作空间,目前尚有超过 20个新创团队等待加入。


于2011年11月正式启动的TheLibrary,为特拉维夫的创业生态系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它致力于构建特拉维夫的创业网络、建立创业者的竞争合作机制、并试图排除新创企业的法规障碍、办理研讨会进行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媒合活动。以色列通过将公共图书馆的一部分,改建为专门面向创业者的培育空间,将图书馆的传统知识、教育能量和创意价值转化并注入技术创新,持续孕育新创团队。


The Library认为对创新培育场所而言最重要的是提供优质地点,便于为新创企业提供成本便宜的智能型协助空间。因此,竭力提供共同讨论交流的工作空间和设施,致力开发网络创业公司和技术公司的团队。此外,图书馆提供联谊活动、交流聚会以及专业基础设施,为年轻的技术创业梦想家提供创意圆梦空间。


The Library 举办各种活动,促进创意团队间的联结,不时主办 10 天到 2 个月的工作讲习激荡众人的智慧,并通过3-6 个月的时间进行实质培育,逐渐凝聚加速器基本的核心能量。


此外,还举办挑战杯创业竞赛(The Challenge Cup),作为全球性的创业竞赛,与全球最重要的 16 个创业枢纽空间进行串联,提供奖金资助最有前途的新创企业解决包含教育、能源、卫生和城市等在内的四大领域挑战。


The Library 另提供65万美元的资源,挑选4个获奖团队,提供创意团队免费前往美国华盛顿进行学习。而在吸纳国外团队方面,目前对法国的创业团队提供为期 2-3 周的创业团队交流,针对创意点子,进行技术与市场层面的辅导与培育。


(五)加速器模式之三:IBM的Alpha Zone Accelerator 

1972年,IBM在以色列海法市成立了研发中心,研发人员每年推出数百项专利,而IBM全公司每年申请超过 6,000项专利,远超过其它科技公司。其中,IBM 在以色列的分公司每年申请的专利数量排名第二,仅次于公司在美国的研发团队。


IBM 在过去10年收购13家以色列科技公司,如金融安全产品供应商 Trusteer 于2013年被收购,成交额高达 10 亿美元,为以色列科技公司收购史上价值最高的案例之一。IBM通过安全技术、云技术和存储技术方面的收购以及软件开发,使得 IBM 以色列分公司成为世界级的尖端技术发展聚集地。


以色列在 2014 年成立新的加速器 Alpha Zone Accelerator,IBM团队运用大量资源推动新创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和营销,但不收取任何回报,其主要目标是与具有创新力的人才和公司建立合作机制。


Alpha ZoneAccelerator 在以色列公告一个月内,短短几天收到世界各地的公司的申请,包括和以色列没有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公司,显示国际上对以色列创新的肯定与期待。

Alpha ZoneAccelerator培育的新创企业开发的技术遍及各个领域,包括运输、能源管理、广告和医疗设备等。在医疗领域,Bio P Medical公司研发出一项独特设备,可快速低成本地检查出子宫颈癌。EmeraldSolutions公司已为皮肤癌的前期检查开发出世界上第一个自动化数据库。


受该加速器培育的公司在为期两年的培育项目结束后,将会在以色列和其它地区进行专门的技术展示,完成与 IBM全球的客户交流,IBM的销售人员亦会在现场介绍说明公司技术及产品。


IBM 在大数据分析、云技术、移动技术、安全、物联网以及商务领域具有领先优势,因此,加入 Alpha Zone Accelerator创业公司的共同点就是对大数据技术的开发,通过定位、收集和分析大量信息来设计解决方案,这也恰好和IBM 拥有最具创新性的大数据发展方向不谋而合。


在整个加速器孕育直至推出过程中,IBM始终强调以大带小、结合公司现有优势与未来需求的推动模式,除不会对参与加速器项目的公司要求任何股权或任何费用外,而且将技术卖给IBM公司也无需任何条件。同时,IBM亦不会获得属于项目成员的任何知识产权。IBM 这种通过公司既有优势将领先的尖端技术渗透到各产业与层面的运作模式,值得我们在发展培育加速器模式中有所参考。


Alpha ZoneAccelerator吸引每一家新创公司参与,其原因在于提供企业和技术顾问的专业辅导,提供来自世界各地研发专家的建议以及建立新创企业集资的长期计划,在加速培育期间努力建立IBM与新创企业融为一体的创新合作模式。经加速培育后,IBM 提供国际化资源,协助参与培育的新创企业推动成熟的产品拓展国际市场,并建立与创投网络合作的机制。这一合作模式中,新创企业拥有技术,IBM 公司拥有强大的销售能力,通力合作可将以色列的更多技术带到世界舞台,这种合力推动加速器的国际化营运模式值得借鉴。


综上所述,以色列无论在推进官办民营的孵化器或全部私营的加速器方面,皆是竭尽所能。该国通过引进市场自由竞争机制,尽其所能让学术界和产业界双边沟通合作,并寻求最佳资源协助产出。在此机制下,科技研发成果经过市场机制淘汰下,能够迅速脱颖而出,也让极具市场与产业价值的成果,得以成为新创企业或是其它企业的并购目标,促成以色列创业创新文化日新月异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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